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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古以来,中国文学就同音乐的关系如胶似漆,不可分割。文人大多喜欢音乐,有的还能创作音乐作品。只是,到了现在,文人大多不会创作音乐作品了,是为可惜。
在最早的现实主义诗歌总集《诗经》里面,很多诗歌都是可以合乐歌唱的,只是流传过程中丢失了曲谱,只留下了文字。说明文字的生命力比起音乐要长久得多,而音乐本身有着雅乐与俗乐的区别,有阳春白雪和下里巴人的区别,让文人们各取所需。有喜欢高雅的,有喜欢粗俗的,有喜欢朝堂之上的音乐,有喜欢市井中的音乐,不能强求一致。不过,文人大多喜欢朝堂之上的雅乐,不太喜欢民间音乐。当然,也不能说得太绝对。《诗经》中就有不少音乐属于俗乐,并非那么高雅。而汉乐府机关成立之后,里面的乐官主动搜集民间诗歌,整理成《乐府诗集》,就能合乐歌唱了。《乐府诗集》里收录的大多都是清新古朴的民间诗歌,而不是高雅的诗歌。
虽然古代老百姓大多不识字,没文化,也不能欣赏诗歌,但文人可以欣赏,还可以写词,配曲,创作独立的曲子等,传承文学,也传承音乐文化。唐诗宋词中的很多作品都可以合乐歌唱,有雅的也有俗的,甚至连皇帝都写诗,唐玄宗还主编了《霓裳羽衣曲》,文人模仿乐府诗的风格,写了很多可以歌唱的乐府诗。李白的《春思》就是乐府诗,可以合乐歌唱。沈佺期的《独不见》也是乐府诗,也可以入乐歌唱。到了元代,民族压迫比较严重,人们只能借助散曲来消遣。不过,散曲的创作功力一点都不比诗词低级。如果说“词为艳科”,比较清浅浮艳,那么元曲就是纯粹为了唱出来而写作一些词,音乐性更强,也更让人着迷。关汉卿的《窦娥冤》,马致远的《汉宫秋》,白朴的《梧桐雨》等都有故事情节,也都有词和音乐的美感,流传比较广泛。他们本身就是文人,不但能写诗作词,写文章,而且还能写作整部散曲,品味并不算低。
到了明清时期,词调音乐已经名存实亡。有新兴起来的“曲”,而且一度繁荣普及到连贩夫走卒、引车卖浆之徒都能哼唱几声的地步,然而康雍乾三代大兴“文字狱”之后,抑制了文人创作的自由。据《集成曲谱》一书记载,“乾、嘉而后,考据之学日进,作传奇者日尠……道、咸以降,文人绝口不谈此事。”到了光、宣年间,知道昆曲唱法的文人也不多了。可见,封建统治力量对于文学和音乐的打击力度是非常大的,文人为了自保,只能钻进考据之学,皓首穷经,雕章摘句,却不堪大用。
到了新文化运动时期,话剧社团已经兴起,梁启超的《饮冰室合集》里有一篇《从军乐》,用民间小调《梳妆台》的谱填上了新词。它是戊戌政变之后为清留东洋学生演的一部六幕通俗剧作的插曲。李叔同谱写了《送别》,胡适却主张“废曲用白”,或许他并不喜欢音乐,甚至根本不懂音乐吧。刘半农懂音乐,深明乐理,从海外带回来一把小提琴,送给他弟弟刘天华,还翻译了一册《海外名歌选》。他测定过清宫古乐器的音高,在《四声实验录》中讲了同汉语声调相关的乐理。他同疑古的钱玄同讨论了怎样革新填词的问题,还考虑到用皮黄调这只“旧瓶”装新诗的“酒”,主张不妨来写“调寄西皮某板”的新诗。丰子恺编订了《中文名歌五十曲》。林语堂能弹扬琴,创造社的陶晶孙不仅喜欢弹琴,而且还写乐评文字。写《荷塘月色》的朱自清也喜欢音乐,在欧洲游历期间,购买唱片、听音乐,能够欣赏高雅的音乐。在他的文章《中国歌谣》中论及诗与乐的关系。还有徐志摩的《海韵》,赵元任的《教我如何不想他》,刘大白的《卖布谣》等,都算是早期的新诗作品,其中赵元任的《教我如何不想他》流传比较广泛,甚至一度成为音乐系的表演曲目。朱自清听了赵元任谱曲歌唱之后,深有感触,说道:“得多有赵先生这样的人,多有这样的乐谱与唱奏。这种新乐曲即使暂时不能像皮黄一般普及于民众,但普及于新生社会和知识阶级是并不难的。那时新诗便有了音乐的基础,它的价值也便渐渐确定,成为文学正体了。”
自古以来,一些文人就喜欢音乐,还创制了一些曲子。只是,到了现在,文人大多喜欢听音乐,却并不会创作音乐作品。或许,真的如胡适所说,“废曲用白”,用白话文创作久了,就忘掉了音乐的曲律,也忘掉了平仄。古诗词讲究平仄,讲究音乐性,而现在的小说和散文都用了淡得像白开水一样的白话文,根本没有语句的平仄,就更不讲究音乐美了。文人即便写出了歌词,也没人给谱曲,要是自己谱曲基本上不能流传,要是找人谱曲,就要花钱。也就是说,不管是文学还是音乐都走向了市场,也都被资本操控,当然,也就难出精品了。
不过,作为文人还是应该懂一点音乐知识,写一些音乐作品的,只为了自娱自乐也是好的,当然更能提升自身的品味,也能让作品语言更具备音乐和谐之美,更具备流传的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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