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
市民吴先生最近想换份工作,不料招聘单位的“骚操作”让他猝不及防——位于杭州的这家公司的人事经理告诉他,在入职的第一天,单位会帮他垫付10万元用作首付款买房,至于房子在什么地方,吴先生可以自己选。他实在想不通,为啥第一天上班就要被迫当上“房奴”,这家公司究竟是卖房呢还是招聘呢?
对于吴先生来说,这还是给他的“特殊待遇”,因为这家公司招的是“骨干”,不是普通员工,因此要跟公司“一起发展壮大”。按合同上说,吴先生必须跟公司签约两年,而且垫付的10万元首付款也是要还的,应该要在合同期内还清,相较于当地的房价,10万元可谓是杯水车薪了。
明眼人不难看出,单位招聘先不看你的学历、专业技能乃至工作经验,一上来就要借给你10万元买房,这是妥妥的“套路贷”啊!买房应是个人的自由,如果跟找工作挂上了钩,不仅不合理也不合法。杭州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就说了,所有招聘要先交钱的要求,都是不合规的;这家公司虽然不让你交钱,而是强行“借”给你钱,事实上是给你办了一笔商业贷款,这就更离谱了,广大应聘者应该多留个心眼。
在【楼市马坐播】看来,这种诱导“借贷”的行为在房地产市场上屡见不鲜,不过包装上“招聘”的外衣却是头一回,想找工作先买房的套路,实在是挖空心思才想出来的吧。对于这类“套路”,购房者要擦亮眼睛,监管部门也应提前行动起来,对于博眼球的奇葩行为加大审查力度,净化市场氛围,让购房者们少踩坑,心里也更踏实。
X 关闭
X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