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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推动京津冀地区银行业保险业金融机构加强新市民金融服务,促进人才、劳动力等生产要素自由流动和优化配置,4月18日,北京、天津、河北三地银保监局联合正式发布《关于加强新市民金融服务支持京津冀协同发展的通知》(下称《通知》)。
《通知》共十三条,明确了京津冀新市民金融服务的监管支持政策、工作保障机制和适用范围,主要具有“破难题”“暖民心”“强支撑”三方面特点。其中关于“暖民心”,《通知》明确,鼓励发展消费信贷。
三地银保监局共同表示,鼓励京津冀银行保险机构将考核激励向个人消费业务适当倾斜,适度发展消费信贷和保险产品服务,提升住房、汽车等大宗消费和养老、教育、医疗、文化、体育、餐饮、住宿、旅游、装修等服务消费的综合金融服务水平,帮助新市民实现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从本次《通知》发布的对象看,既包括京津冀三地辖内各中资银行、中资保险公司、保险专业中介机构,也包括了信托、金融租赁、消费金融、汽车金融等类型机构。
同时,《通知》亦特别强调,新市民金融服务各类具体业务探索实践必须在依法合规的前提下开展。对于违反法律法规或监管规定的行为,三地银保监局将依法采取监管措施。
(文章来源: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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