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资料图)
保险复效是指在保险合同效力中止后一定期限内,投保人申请恢复合同效力的行为。在办理保险复效时,有诸多问题需要投保人特别留意。
首先是申请时间。保险合同效力中止后,通常有两年的复效期。一旦超过这个期限,合同将彻底终止,投保人只能重新投保。重新投保可能会面临费率提高、重新计算等待期等问题。比如,一位30岁的投保人因疏忽未按时缴费导致合同效力中止,若在两年内申请复效,仍可按照30岁时的费率继续缴纳保费;但如果超过两年重新投保,可能因为年龄增长等因素,保费会有所增加。
其次是健康告知。在申请复效时,保险公司会要求投保人重新进行健康告知。如果被保险人的健康状况在合同效力中止期间发生了变化,可能会影响复效的结果。若被保险人在这期间患上了某种疾病,保险公司可能会要求增加保费、附加除外责任甚至拒绝复效。例如,被保险人在合同效力中止期间被诊断出患有高血压,保险公司可能会要求增加一定比例的保费才同意复效。
再者是费用缴纳。申请复效时,投保人需要补缴欠缴的保费及利息。利息的计算方式因保险公司而异,一般会按照一定的利率来计算。此外,有些保险公司还可能会收取一定的复效手续费。
另外,复效后的等待期问题也不容忽视。部分保险产品在复效后会重新计算等待期。在等待期内,保险公司对某些保险责任是免责的。比如,一些医疗保险在复效后会有30天或90天的等待期,在等待期内发生的医疗费用,保险公司不予赔付。
为了更清晰地了解不同情况,以下是一个简单的对比表格:
X 关闭
X 关闭